流程说明: 1.个人申报。申报前学习《江西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》。填写《江西科技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》,提交任现职以来教书育人的工作小结。专职教师交所在院,非专职教师交其担任主要课程的所属院。 2.资格初审。学校根据申请人的思想素质、业务水平、工作表现对其教学工作质量和职业道德情况做出评价。 3.资格审核。申请人将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、职称外语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交人事处审核。 4.申报材料认定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,将业绩材料原件分别送学院科研处、高教所认定和核实,所获得的荣誉证书交人事处验证核实。 5.填写申报材料。申请人到人事处领取填写《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袋》及其中的表格和《江西科技学院教师任现职后教学与科研业绩登记表》。 6.材料展示。学院组织将申报对象提供的业绩材料、证件及填写的所有表格统一公开展示。 7.推荐和评审。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学院教师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。 |